为了发扬中华民族互助互爱的传统美德,帮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政史系全系师生共同自愿出资建立“诚信互助银行”。
一、资金来源:资金由政史系全系师生自愿捐助和社会团体及名人捐助等方式获得。
二、捐助标准:在系联系支部的校领导每学期50元(年100元),系上正职领导每学期40元(年80元),系上副职领导及副教授30元(年60元),讲师以上职称20元(年40元),助教10元(年20元);学生党员每学期5元(年10元),班团干部4元(年8元),普通学生2元(年4元),困难学生不捐助(注:学生中除党员干部以外,普通学生全都自愿捐助)。
三、捐助时间:每年上半年3月15日前,下半年9月15日前;教师捐助活动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组织,全系学生由辅导员组织;学生捐助活动由所在班级团支部副书记负责组织;系上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主任负责资金总收集及帐务管理。
四、资助对象及范围:
1、政史系在校本专科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
2、特困学生的生活及治病救助(一般不资助学费)
五、资助标准及发放办法:
经本人申请,班委会推荐,班主任确定,系上审核,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参照《安康师专学生困难补助办法》条件),按月发放,每学期按四个月计算。一等每月50元,二等每月40元,三等每月30元。填表登记后由辅导员统一发放。
六、资金管理办法:
系上用原希望工程帐户将资金存人银行。系内给每位教师编号设立帐户,一人一页,反映每次捐款数额及当前捐款总数(社会捐款也相同),学生捐款以班为单位设立帐户。不属救助对象学生若因治病临时需钱,按借款处理。每学期公布一次帐务。
七、资金增值管理:
号召有偿还能力的学生毕业后自愿偿还资助金额的全部或部分,以回报社会,无力偿还者则不还。
八、本办法解释权在政史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自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起实施。
安康师专政史系
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