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学院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所需材料及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提交以下材料: (科研处网页下载) (1)《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登记表》(仅需电子版); (2)《安康学院科技项目结题证书》; (3)《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申请书》; (4) 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 2.相关要求 (1)所有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3份,A4纸双面打印。 (2)材料装订顺序:安康学院科技项目结题证书→安康学院校级项目结题申请书(注:三名副高以上同行专家鉴定意见及签名、二级学院意见及签字盖章)→项目研究成果复印件。不需另行加装、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