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委赵正永书记对高校“教好书育好人”的指导要求,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衣冠、照镜子、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的问题为主要任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评价每个党员在学习和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师生党员的群众意识、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提高新形势下党组织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能力,为促进我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议范围
1.全体党员应参加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民主评议。预备党员要参加民主评议,但不定档次,对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不作组织讨论。
2.对外出党员,所属党组织应提前通知其本人按期返回参加民主评议。对确实不能返回参加民主评议的,应由其本人寄回民主评议有关材料,由他人代读,参加评议。
(三)评议内容
1.每位党员要对照党章,结合群众路线、群众观点和岗位实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2.教师党员要对照落实省委赵正永书记对高校“教好书育好人”的要求进行重点检查和评价,是否确切肩负起“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的光荣职责,是否自觉宣传和践行群众路线,是否争做业务学习的模范、爱岗敬业的模范、服务师生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
3.学生党员要重点检查和评价其在促进学校学风和寝室文明建设、推进班风建设、促进和谐校园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是否争做学习科研的模范、社会实践的模范、服务同学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弘扬正气的模范。
(四)评议方法和程序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总体上分学习动员、自我总结、开展评议、评定格次和处理不合格党员阶段四个阶段和个人自评、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支部初审、党总支审定、意见反馈等六个步骤进行。
2.评议前,每位党员要结合去年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召开的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情况认真撰写书面总结材料。党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在评议中要在本人总结、党内评议的基础上,党支部要形成支部综合意见,并在党支部评议意见栏中签署意见。
3.对民主评议中师生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进行核查。对于不合格党员和后进党员,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1.2014年3月19日-4月30日。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总支、党支部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留存本单位归档,将《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纸质材料报送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至邮箱(邮箱地址:akuzzb@aku.edu.cn)。
2.各党总支、党支部在按程序、按要求、保证质量和效果的前提下,在具体安排上可合理掌握时间,但不得影响全校民主评议工作进程。
3.把握评议标准,做好组织处理。评议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格次的党员比例不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10%(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分开确定)。民主评议优秀的党员作为各级各类优秀党员评选和推荐的基础。
附件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附件2: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党委组织部
201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