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地发挥民主评议在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加强规范化党支部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校党发〔2017〕42号)和《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校党发〔2017〕97号)、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7年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间
2018年1月15日以前。
二、相关要求
1.2017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执行。
2.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将《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纸质版交由党总支归档;《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测评汇总表》《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党总支。
联系人:陈卓 邹裟
邮 箱:435466036qq.com
附件:1.关于印发《中共安康学院委员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
2.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3.党员民主测评表
4.党员民主测评汇总表
5.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6.处置不合格党员登记表
政治与社会发展学院党总支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