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我院负责起草的《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获得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经验有机结合的实际行动。该办法共二十六条,分别对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发改、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规范公务用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等行为,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机制,科学设定法律责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2023年4月,在接到《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草案)》的委托后,马克思主义学院组成以法学博士罗东为负责人的立法起草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单林波、吴亚娥、冯炜娟、程颖、邓晖、孙婧等专家学者,制定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起草工作有序推进,并邀请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为办法起草提供智识保障。起草过程中,专班成员多次深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对办法草稿、建议稿、审议稿、以及各阶段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专题研究,同时联合校外专家研讨论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办法(草案)》于2024年4月22日经安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30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我院独立完成的第二个地方性立法项目,进一步提升了我院服务地方社会的能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地方立法起草过程中践行总书记的“两山理论”、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地方智库作用,积极倡导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结合的理念,强调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实效性。在立法过程中,吸收部分学生参与,让学生感受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并把地方立法实践,作为教学案例纳入思政课教学,依托地方立法实践实现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截至目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共承担安康市地方立法起草项目4项,获批颁布2项,获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1项,正在起草1项。
(撰稿/罗东 审稿/单林波 发布/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