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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开放协同学生实践 院校共建探索合作机制———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想政治教育2018级1班社会实践活动纪实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12-04 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12月3日上午,2018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班全体同学在指导老师章倩茹的带领下前往我院教学实践基地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课程实践活动。

中院此次活动的引导员向大家介绍了法院的基本结构,带领同学们参观了安检大厅、诉讼服务大厅、执行指挥中心、远程立案中心、审判大厅。同学们了解了审理案件的基本流程和司法基本常识。在诉讼服务大厅,引导员还介绍了线上与线下跨区域立案的方法。在审判大厅,同学们旁听了一场民事再审案件,零距离的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与神圣。

在随后的座谈会上,帅文婷等五位法官对同学们提出的关于青少年犯罪、校园犯罪、法律专业就业选择、审判时的法理情选择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解答,同学们受益匪浅。

安康学院与安康市中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历史和基础,双方深入探索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做出了新亮点,取得了新效果,形成了全方位、多领域、高效益的“校”“院”合作新格局。中院宣教处钱处长表示,这次实践活动,加强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希望继续扩大院校合作。一是选派优秀法官到高校担任辅导员,由法官结合案例和工作实务给大学生讲授法律实践知识;二是双方定期开展疑难案件研讨活动;三是开展理论交流活动等专题论坛,联合进行有关课题的调研,更好地让学生利用实践的机会将法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升实践水平;四是开展巡回法庭,把真实案件审判引入高校。

安康学院也将继续与中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将法院实践优势与高校理论优势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了学生实践水平,拓宽实践活动,也为高校人才培养做出贡献,实现互惠互赢。

(撰稿/王桢 审稿/单林波 发布/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