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教职工:
根据《安康学院“双师型”教师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校发﹝2017﹞40号)要求,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初审、人事处形式审查、学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现将拟认定结果(排名不分先后)公示如下:
汪义瑞 黄兆霞 宋丽影 王 成 贾晓菲 朱 燕 崔智军
丁礼磊 黄 婷 武立州 孟现星 王和平 张万锋 纪 桢
袁光辉 靳文娟 王 瑜 李亚萍 张 芯 陈 皓 章倩茹
张哲华 周纯漪 胡卫卫 阮绪珊 汪 琦 梁艺凡 杨 哲
鲍 丽 李 磊 党中华 张 慧 范义付 李玉娇 王胜选
李卫东 吴 波 骆 杨 田 川 胡 伟 王丽娟 刘广超
姜凤坤 姚茉莉 钱 敏 孙 茗 田战卫 刘 莉 陈 佳
王小康 王兆娣 宋燕宇 张盉儆 张建美 刘 娟 李伟杰
王秋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