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娥,女,1966年出生,副教授。陕西省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汉滨区第十五、十六届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安康市第一、二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委员。安康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安康市政法委执法监督员
教育经历
1985年9月至1989年7月在西北政法大学法学系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主讲课程
《刑法学》、《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行政法学》 《职业生涯规划与结业指导》
研究方向
民事诉讼、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方式
获奖情况
1995年8月,获陕西省人民政府“两课”教学改革集体二等奖
1999年12月,获陕西省教育工委、教育委员会“两课”教学观摩个人三等奖
2004年2月,《‘三个代表’与<法律基础>》获陕西省教育工委三等奖
2004年2月,获陕西省教育工委“创新能手”奖
2005年9月,获安康师范专科学校“优秀青年教师”荣誉称号
科研情况
公开发表科研论文22篇,参编教材2部,主持校级科研项目1项 、校级教改项目1项、省级科研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