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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起草的《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审议通过并获批颁布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4-05-31 来源: 浏览次数:

5月30日,我院负责起草的《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获得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

《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党中央要求、群众期盼、实践经验有机结合的实际行动。该办法共二十六条,分别对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要求、政府及部门职责、各类主体责任、激励和约束措施、法律责任等作出规定。强调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明确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发改、市场监管、商务等相关部门职责任务,规范公务用餐、餐饮服务经营者等行为,引导个人和家庭树立正确消费理念,构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行业引导、媒体监督、公众参与的反餐饮浪费社会共治机制,科学设定法律责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坚决制止浪费行为。

2023年4月,在接到《安康市反餐饮浪费办法草案》的委托后,马克思主义学院组成以法学博士罗东为负责人立法起草小组组成人员包括单林波、吴亚娥冯炜娟程颖邓晖孙婧等专家学者,制定起草工作实施方案,确保起草工作有序推进邀请武汉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咨询委员会,为办法起草提供智识保障。起草过程中,专班成员多次深入调研、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对办法草稿、建议稿、审议稿、以及各阶段征求意见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和专题研究同时联合校外专家研讨论证,集思广益、博采众长。《办法(草案)2024年4月22日经安康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5月30日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成为独立完成的第二个地方性立法项目,进一步提升了我服务地方社会的能力和影响力。

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学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地方立法起草过程中践行总书记的“两山理论”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地方智库作用,积极倡导理论研究与社会实践结合的理念,强调服务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实效性。在立法过程中,吸收部分学生参与,让学生感受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把地方立法实践,作为教学案例纳入思政课教学依托地方立法实践实现大中小学思政教育一体化建设。截至目前,马克思主义学院共承担安康市地方立法起草项目4项,获批颁布2项,获安康市人大常委会一审通过1项,正在起草1项。

(撰稿/罗东 审稿/单林波 发布/邓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