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深学生对所学法律知识的理解,掌握法律的运用技巧,2018年6月8日下午,政社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6级的《民法与民事诉讼法专题》课程老师联系汉滨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庭在江北校区1515教室进行民事案件现场开庭。

案件由两名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我校吴亚娥老师担任人民陪审员,思想政治教育2016级全体同学旁听此次庭审活动。
书记员宣读完法庭纪律,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庄严的法槌落下时刻审判长宣布开庭,审判长介绍审判组织成员、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澄清了事实,根据自愿合法的调解原则,原告方不接受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评议案件。在审判长一声“请全体起立”案件进入当庭宣判阶段。审判长宣读审判结果,并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提出上诉。审判长宣布“退庭”,审判活动圆满完成。


此次开庭审理活动,既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课程实践活动,也是汉滨区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活动。审判组织通过一次完整的案件审理过程,使同学们对司法审判活动有了更深的认知和掌握,学会用一个法律人的身份和思维思考问题,学会解决问题之道。
(撰稿/武敏 审核/吴亚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