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师:
根据我校开展2019年高校教师、辅导员职称评审工作通知,现安排如下:
一、申报职称人员范围及基本要求
(一)申报范围
1.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含特聘教授、副教授)(以下简称高级职称人员);
2.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学科高级职称(以下简称专职辅导员);
3.实验技术系列职称;
4.讲师职称(在二级学院申报),专职辅导员申报思政学科讲师职称(在学工部申报);
5.其他系列转评为高校教师系列;
6.2019年新进教师职称认定;
7.调入教师职称资格审核确认。
(二)基本要求
1.申报人任现职级年限计算至2019年12月31日;其提交任现职级以来取得的各类业绩成果及对应支撑材料的截止日期至2019年10月31日。
2.完成2014年度(含)以来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3.申报晋升职称人员任现职期间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申报晋升高级职称人员任现职以来至少须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4.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5.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拟转评岗位上工作至少1年,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条件。
6.职称计算机和职称外语不做要求。
二、评审办法
2019年职称评审办法按照陕人社发〔2011〕86号、校党发〔2016〕24号、校党发〔2018〕109号、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2017年第1号)、(2019年第1号)、陕人社函﹝2017﹞896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上述文件见附件1)。
三、工作时间及安排
(一)10月24日-29日,成立工作机构、个人申报。
成立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组)。(7人)
组长:何家理 副组长:冯丰收
成员:项晓静 纪安玲 曾中秋 陈绍斌 尹行创
个人以书面形式向院上申报,院长签字,缴纳评审费。
邓晖负责对本次申报范围内的职称晋升情况统计,填写《安康学院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2019年)》,于10月31日前报学校职改办(人事处103室)备案,领取“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人账号。
(二)11月1日-11月6日,组织审核、上传电子化材料;二级学院完成讲师积分核算。
申报职称人员向所在单位评审组领取申报账号、按照要求准备申报电子化材料、填报“职称系统”、按电子化评审材料要求,上传除《评审表》《初评表》《确认表》《转换表》(以下各类表格简称评审表)之外的各类PDF文件,提交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各评审组接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完成推荐工作。
二级单位评审组完成讲师申报资格审查及量化积分,填写《2019年申报讲师人员客观分积分表》。单林波负责教学工作量、教研成果审核及积分换算,吴亚娥负责科研成果审核并积分换算,报领导小组审核,邓晖负责上报。
(三)11月6日,职改办集中收取材料。
申报材料经各评审组审核盖章后,于11月6日将材料(具体要求附后)报学校职改办(人事处103室)备案。学校职改办不接收个人申报,逾期不予受理。邓晖负责。
(四)11月7日-13日,职改办组织资格审查;下达讲师评审指标;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在系统内审核材料并审核纸质版《评审表》,计算量化得分;申报人员将审查通过的《评审表》电子化上传到“职称系统”,并将《评审表》原件交至学校职改办;二级单位组织讲师职称评审。
(五)11月14日-28日,学科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开展答辩工作(专职辅导员、实验技术人员增加岗位职责评价);职改办为申报教授及特聘职称人员组织校外同行专家组评议;量化积分汇总、排序并公示;职改办公开展示申报材料。二级单位组织讲师职称评审并公示讲师职称评审结果。
(六)11月29日-12月7日,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二级单位将公示无异议的讲师职称评审结果上报职改办。学校职改办公示评审结果。申报讲师职称人员将审查通过的《评审表》电子化上传到“职称系统”,并将《评审表》原件交至学校职改办。
(七)12月8日-14日,学校职改办整理并上报备案材料。
附件:2019年职评相关材料(在学校人事处网页下载专区下载,其中教研积分表在学校教务处网页下载,科研积分表在学校科研处网页下载)
马克思主义学院职称评审领导小组
二0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