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马克思主义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组2025年11月21日评审,孙娟平同志具有讲师任职资格,报学校职改领导小组予以确认。现予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意见,可向院办反映,电话:0915-3358019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0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一日